道路安全周與疲勞駕駛
呼吸系統科 鄺國柱醫生
“Streets for Life(意即安全的街道)”是第六屆聯合國全球交通安全周的口號,安全周將於今年2021年5月17日至23日舉行,聯合國呼籲世界各地城鎮限制車速為每小時30公里以內。該計劃強調要對道路安全採取整全方法,並呼籲改善對危險駕駛行為的執法。其實除了超速駕駛和醉酒駕駛外,疲勞駕駛(drowsy driving) 都是引起交通意外的常見原因。疲勞駕駛導致六分之一的致命交通事故和八分之一導致司機或乘客住院的交通事故[1]。駕駛時感昏昏欲睡(drowsy)會損害許多對駕駛很重要的認知功能,包括判斷力,注意力,執行功能,認知處理速度,記憶力,反應時間和肌肉協調性[2]。研究人員曾將疲勞駕駛與醉酒駕駛對交通安全的影響進行了比較[3]。汽車司機連續24小時不眠後,其影響程度類似在血液酒精含量為0.08%中駕駛,在美國,該酒精度在法律上被認為是醉酒的。睡眠不足的受試者比休息良好的受試者有更多的車道轉向偏差和更多的模擬車禍。相似的影響同樣出現在未經治療的阻塞性睡眠窒息症(OSA)患者身上。
OSA增加了汽車司機因疲勞駕駛而引發的交通意外風險(約兩倍至三倍)[4,5]。與對照組相比,薈萃分析顯示OSA患者發生汽車意外的相對風險為2.4倍 [6] 。在某些研究中,司機有沒有白天嗜睡不一定能預測交通意外的發生,這表明就算司機沒有主觀嗜睡,也不能消除交通意外的風險。未經治療的輕度至中度OSA患者的表現比血液酒精濃度為0.06%的人士還要差[7]。若患有OSA的司機同時使用酒精或鎮靜劑,這就更加會放大這些效應(無論司機有沒有白天嗜睡) [8]。
職業司機早已被認為是疲勞駕駛的高風險人群[9] ,造成這種情況的因素包括司機睡眠不足,通宵駕駛以及常存的OSA。OSA是導致白天嗜睡的常見原因,並且是導致疲勞駕駛和撞車的風險因素。文獻已經清楚指出職業司機的睡眠窒息症發病率很高(從28%到80%不等)[10,11]。2006年,威爾斯親王醫院發表了對香港巴士司機的研究[12.]。有1016名巴士司機(971名男子)接受到了採訪。據該調查,司機在工作中感困倦率為60.9%,每週3晚或以上在睡眠時打鼻鼾率為23.9%,司機開車時入睡率達24%。在被招募的司機中,有211人接受了家居睡眠測試,在這組香港巴士司機中,阻塞性睡眠窒息症的患病率估計為最少5.4%。
基本上,應對所有懷疑患有OSA的人士進行睡眠測試。鑑於在職業司機中未診斷出OSA的情況相當普遍,再加上有證據表明OSA的治療可降低發生車禍的風險[4,13,14],因此職業司機進行睡眠檢測的門檻應較低。亦要明白常用的問卷調查不足以對職業司機作為篩查OSA之用[15]。同時醫護亦應對司機進行疲勞駕駛症狀教育,其症狀包括難以集中注意力,經常眨眼,眼瞼沉重,做白日夢,”睇漏”出口和路牌,揉眼睛,難以抬頭,感到煩躁不安[16,17]。最重要的是司機要意識到,純靠自我評估嗜睡和表現能力是不可靠的[18],即單單自我感覺良好是不足夠的,亦不夠週全。
根據美國胸肺學會,與非OSA病人相比,OSA病人的整體汽車意外風險增加了2到3倍,但現時並不容易能預測個別OSA病人的風險。高危汽車司機的定義是白天有中度至重度的嗜睡,最近因嗜睡,疲倦或專注力不足而造成(或險些發生)汽車意外。所以要適時對懷疑患上OSA的司機(無論是私家車或是商用車)進行診斷評估(如睡眠檢測),治療(持續氣道正壓,CPAP)和教育,這樣可改善司機駕駛表現,並可能減少疲勞駕駛和相關所引發的駕駛意外[4] 。
參孝文獻: